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规范装备器材维护保养工作******
本报讯谷巍峰、周荣凯报道:“大家注意!维护操作臂里侧大有讲究,一定要先将多功能侦察机器人及远程控制系统打开,防止机械制动时受力造成损坏。”11月30日上午,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民兵情报信息侦搜分队队员们认真观看厂家技术人员细致讲解示范后,对装备器材进行维护保养。这一天是红旗区人武部的“管装爱装日”,民兵们重点对排爆机器人机械臂、无人警戒巡逻车云台、无人机螺旋桨及脚架等装备进行维护保养。
近年来,随着基干民兵装备器材种类越来越多,训练和执行任务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特别是新质力量比例逐步提高,一大批科技含量高的新型装备入列,对维护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今年以来,该部在调研中发现,分队的许多预征预储装备,平时存放于企业、仓库,不同程度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装备的性能、使用寿命、应战能力等带来不良影响。
为破解这一矛盾,该部在与上级政策对标对表的基础上,先后多次深入民兵装备预征预储单位进行调研,多次与区应急部门沟通,区分装备类型、保障地域、管理维护等内容,制订出台系统的装备维护管理规定细则。同时,积极与征储单位建立常态联系,聘请装备领域技术骨干人才,成立专家人才库,构建优质的师资力量;选拔经验丰富、专业技术精湛的基干民兵担任“装备教员”,对装备使用维护做到有人管、有人教;完善装备管理维护手段和机制,实现每季度一次全面维护、每月一次定点维护、每周一次日常维护。
在此基础上,该部每季度对“装备教员”进行集中培训,熟悉装备器材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和会排除一般故障。他们还规定,每次装备动用前,安排专人负责对装备逐一进行检查;装备动用过程中,维修人员伴随保障;装备动用后,及时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通过全方位排查、检修和维护,确保装备器材零故障、零隐患,有效提升装备器材战技术性能,为提升民兵分队战斗力打下坚实基础。